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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16年,包括Paul McCartney、Lady Gaga、Taylor Swift、Katy Perry、U2在内的美国186名音乐人联名签署公开信,呼吁美国国会修改1998年制定的新千年版权法案(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,DMCA),并“声讨”以YouTube为首的一众网络平台没有支付足够的音乐版权费用。所针对的,正是受DMCA“避风港原则”庇护的YouTube、Facebook等相关平台。
而“避风港原则”,指的是平台方在收到侵权警告后立即下架侵权内容,就可以不为侵权行为负责。事实上,虽然YouTube与各音乐厂牌一直有着长期的版权合作,但许多音乐创作人、唱片公司等版权方,还是觉得YouTube“给得太少了”。为此,近年来YouTube方面也有意提高了音乐版权支出的透明度,以回应外界对其的质疑。
日前YouTube方面宣布,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12个月里向音乐行业贡献了超过60亿美元收入,相比上一年度的40亿美元增加了20亿。YouTube方面指出,“希望到2025年,我们的广告和订阅双引擎能够成为行业收入的最大贡献者。这也是为什么YouTube能在超过100个国家的所有设备上,让所有音乐形式(长短视频、音轨、直播等)得以获利的原因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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